1.系所環境清潔維護暨其他服務工作:12小時(由系所規劃運作),導師負責協調與督導。
2.校園環境清潔維護暨其他服務工作:12小時(由總務處規劃運作),導師負責協調與督導。
3.校內外志工服務工作:12小時(由學務處配合社團護照輔導認證含校內圖書館等各單位志工及校外各類服務志工如醫院、文教機構、安養院、仁愛之家、孤兒院…等),導師負責協調與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