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內容:分為3個項目
1. 影像:分為攝影類及環境因兩部分。重新由攝影世界中觀察及組構出一個具有自主性的影像建築之創作。
2. 文字:以實際探詢環境方式,了解生態建築中,能進行出背後文字的思維創作。
3. 建築創作:學生需具備專業建築設計能力,並從自己設計的建築案中,再延伸出環境因的意象、符號等概念。
第一~二週:影像組成之邏輯。
第三~四週:影像構成與解構的概念。
第五~六週:具體影像與存在的分界。
第七~八週:影像建築的從屬關係。
第九~十週:文字建築的描寫。
第十一~十二週:文字的空間構成。
第十三~十四週:文本下的存在場域。
第十五~十六週:環境後的後建築體態。
第十七~十八週:後環境的後建築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