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週:曲目分配;聲樂組、鋼琴組皆需要演唱。
第二至三週:依照曲目進行詩詞分析與朗讀。
第四至九週:音樂詮釋與指導,著重於語韻的通順以及音樂性的理解。
第十週:期中驗收,鋼琴確認期末呈現曲目以及合作聲樂之對象。
第十一週至十五週:音樂詮釋與指導專注在詩詞詮釋及鋼琴聲樂之合作默契;並分配期末講座音樂會的講稿內容。
第十六至十七週:順彩與總綵排聲樂需背譜;演講內容進行最後的細修。
第十八週:期末呈現-講座音樂會。